一、服务项目
受理理发、美容店、公共浴室、足浴、旅店、游泳池、商场(店)、餐厅(200m2及以上)、娱乐场所(含棋牌室)等公共场所监测,所出具的监测报告是卫生许可证新发证及复证须提交的重要材料。
二、提供材料
1. 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。
2. 美容店(理发店)、足浴、浴室、须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。
3. 经营KTV(含歌舞厅)、游艺厅、棋牌室需先取得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或《娱乐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4.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上的经营场所地址。
5. 公共场所须全部装修完毕,具备相应的消毒设施及卫生设施,室内保持良好通风和整洁。
6、卫生监督所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。
三、办理程序
委托监测登记(要求装修全部完工,处于试营业状态)→现场监测→实验室检验出报告→电话通知付费取报告(监测不合格须复采)
四、办理时限
1.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赴现场监测。
2. 现场采样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后电话通知您,按环境卫生科付款通知单到宝山区淞滨路28号招商中心2楼收费窗口缴费,拿发票,取检测报告。
五、办理地址:
宝山区淞滨路28号招商中心2楼
六、联系电话:
电话:56676045 联系人:严丽丽
七、受理时间:
周一至周五,上午8﹕30-11﹕00 ,下午1﹕00-4﹕15(夏令时为下午1﹕30-4﹕1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