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移交的公告

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卫生局等三部门联合文件(沪卫监督[2006]30号)《关于做好本市有关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根据宝山区卫生局宝卫[2006]104《关于做好本区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宝山区疾控中心自200691日起不再承担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,体检工作将移交本区五家二级综合性医院承担,名单如下:

 

单位名称

地址

体检咨询电话

宝山中心医院

友谊路181

56601100-327328

市一宝山分院

牡丹江路216

56162417-4221

大场医院

少年村路218

56515303

罗店医院

罗溪路121

66862357

一钢医院

长江路卫生科路111

56826114

为确保预防性体检工作的质量,区疾控中心作为本区唯一通过国家认可实验室的单位,继续承担从业人员的肛拭检测工作,并对五家单位所采集的样品定期组织质控。

区疾控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及时给予五家单位采样要求、收费标准、从业禁忌等相关细则,顺利完成预防性体检工作的移交。

特此公告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宝山区疾控中心

                二OO六年八月三十日